姚豫,男,学号2023210600,工商管理学院电子商务管理专业2023级4班学生。该生自2026年5月26日,未经批准,长期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夜不归宿,累计旷课达10学时。现依据《山东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九条第一款第六、七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经工商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拟给予姚豫记过处分。
因联系姚豫签字无果,无法对拟处分材料进行签字确认,现采取网站公告方式告知。如对前述处分及事实、依据、理由有异议,应在公告期内,依据《山东工商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修订)》,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过学院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即视为放弃,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决定。
工商管理学院
202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