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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拟处分决定通知》

2026-01-06   

李美娜,女,学号2023210991,工商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23级4班学生。该生自2025年2月以来,未到学校报到,长期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夜不归宿,累计旷课达456学时。现依据《山东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九条第(六)(七)款、第二十五条(四)款、第二十六条(五)款及第二十九条(八)款之规定,经工商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给予李美娜开除学籍处分。

因联系李美娜签字无果,无法对拟处分材料进行签字确认,现采取网站公告方式告知。如对前述处分及事实、依据、理由有异议,应在公告期内,依据《山东工商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修订)》,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过学院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即视为放弃,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决定。

工商管理学院

2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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