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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财富管理特色项目资助办法实施方案

2019年07月01日 10:28  点击:[]

   

工商管理学院

财富管理特色项目资助办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山东工商学院关于加强财富管理特色建设的意见》(党发〔2018〕78号)文件精神,推进财富管理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为建设有特色开放式高水平财经类大学奋斗目标定位提供理论服务和智力支持。为充分调动学院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财富管理特色建设,产出一批具有财富管理特色的高质量项目和高水平科研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二、课题规划  

学院成立财富管理特色建设办公室,设立财富管理特色建设专项经费,加大对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和高质量合作交流等方面所开展的各类项目进行资助和奖励。由专家组进行评审,提出资助建议,由学院特色建设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出资助项目。项目一经立项,根据研究的目标任务给予1.0万元的经费资助,后续根据取得阶段性成果,分年度追加资助。项目经费使用,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我院正式教职工。

2.熟悉财富管理领域内的现实性和学术前沿性问题,具有组织或参与课题研究的能力、精力和时间。

四、立项与结项

(一)立项审批

课题申报工作结束后,学院特色建设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并下达立项通知。

(二)完成时间

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上不允许超过3年。如确有特殊原因须申请延期的,需报财富管理特色建设办公室审批,延期不允许超过半年。延期半年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三)结项要求

学院特色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结项鉴定。课题结项,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并提供相关支持材料,否则不予结项。

1.我校认定的D类及以上期刊   1  篇;

2. 编写财富管理相关教材

3.撰写调研报告;  

4.参加该领域学术会议并发言。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2.财富管理特色建设办公室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材料,签署明确意见,确保申报工作质量。

  工商管理学院特色建设办公室  

2019628

  (审核人:高毅蓉  撰稿人:吴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