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
考试管理工作,是学院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是检验学生学习效果、教师教学成效和学院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切实抓好考试工作,规范考试工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考试分工
1.任课教师负责所教授课程的命题、成绩评定和提交、试卷分析、考试资料上报工作以及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核等工作;
2.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本教研室教师的命题、试卷分析、成绩评定等工作;
3.教学秘书负责全院考试的组织、督查;全院学生成绩及学分的审核、汇总与管理工作。
第二条命题工作
1.命题工作须距课程结束2周前组织完成;
2.采用同一教材、学时相同、同一教学进度的课程,由课程所在教研室组成命题小组统一命题;
3.命题必须符合课程标准要求,能较全面测试学生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4.试卷设计符合学院规范格式要求,期末统一考试试卷须出A、B、C三套试卷,分散考试用试卷需出A、B两套试题,各套试题的相似度不超过20%,每套试题须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第三条 制卷
1.期末统一考试试卷由教务秘书于考试前完成印刷、密封、保管,考试当日由教学秘书发放;
2.分散考试用试题由任课老师按本规定命题要求提供,学院统一印刷,任课老师自行安排时间考试。
第四条 考试实施
1.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学院负责布置考场、提报监考人员名单。
2.分散考试由各任课老师根据课程进度自行安排,分散考试需提交考试改革申请,院长批准后,报教学秘书处备案。
第五条 阅卷与成绩提交
1.阅卷老师要针对每个题目分别给出相应分数,统考科目要求集体阅卷;
2.任课教师需在教务处规定时间内于教务系统中录入成绩,并打印纸质版2份,签字后交学院教学秘书处审核。
第六条 考试资料存档
1.考试结束后,期末统一考试试卷和分散考试试卷都要统一上交课程所在教研室,教研室收齐汇总本学期试卷后,交学院保存。
2.成绩单和试卷分析交学院教学秘书处存档。
3.过程资料(随堂测试、点名册、分组资料等)由任课老师自己留存备查
第七条 本办法由工商管理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工商管理学院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