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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党员干部,2024廉年书信请您查收

2024年01月28日 09:25  点击:[]

2024廉年书信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守好“廉关”、过好“廉节”,以优良作风开好局、起好步,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至关重要。刚刚闭幕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辞旧迎新之际,中央纪委、省纪委相继印发通知,要求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节点就是考点,过节不能失节,党员干部如何过节,体现的是党风政风,影响的是社风民风。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新部署,持续深化纠治“四风”,让广大群众看到了真变化、增强了获得感,作风建设“金色名片”越擦越亮。但浇风易渐、淳化难归,从查处和通报的案例看,“四风”问题树倒根存,“节日腐败”现象并未销声匿迹,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必须始终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直至真正化风成俗。

“廉不廉,看过年”。越到重要节点越要绷紧纪律作风弦,市纪委监委提示全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落实“12个不准”要求,争做清廉好榜样。

1.不准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消费卡(券),或通过物流快递违规收送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

2.不准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或借公务接待大吃大喝,培训和会议期间违规聚餐,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

3.不准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娱乐、健身等活动,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4.不准私设“小金库”、套取资金或自行出台政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5.不准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6.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占用、换用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企事业单位、个人赠送车辆。

7.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化整为零”多次操办或借机敛财。

8.不准在党政机关食堂用餐、公务活动用餐中铺张浪费。

9.不准在工作时间、工作日午间以及公务活动期间饮酒,或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0.不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对群众合理诉求冷硬横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

11.不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以及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

12.不准对分管领域的“四风”顽疾听之任之,或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等身边人失管失教。

若违反上述要求,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清风伴佳节,廉洁润初心。这封书信,既是一份提示提醒,也是一份关心关爱。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书信中体味“清廉自守”的可贵,大兴务实之风,弘扬清廉之风,养成简朴之风,与家人共度风清气正、幸福祥和的新春佳节,以过硬作风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烟台篇章贡献力量。

中共烟台市纪委

烟台市监察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

来源:清廉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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