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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我校入选山东省司法厅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

2020-08-31   

近日,山东省司法厅下发文件,公布了山东省司法厅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名单,山东工商学院位列其中。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在山东省司法厅的组织下,按照专业突出、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原则,经公开申报、第三方评估、集体研究等程序,我校与山东大学、山东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等18个单位最终被确定为山东省司法厅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基地受省司法厅委托,承担法规规章草案起草、立法论证听证评估、立法清理审查、立法理论研究、立法人员培训等方面的任务。各市司法局根据本级政府立法工作需要,可委托政府立法研究服务基地承担相关工作任务。

该基地建在我校法学院,开展省政府立法工作服务支持和专业研究。目前法学院作为烟台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地和烟台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已经先后承担了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以及山东省、烟台市等立法、司法部门委托的20余部法律的起草、论证和立法后评估等工作,受到了相关立法部门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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