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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处分决定送达通知

2025-07-26   

李美娜,女,学号2023210991,工商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20234班学生。因在2025613日未经批准夜不归宿,根据《山东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第九条第(六)款及第二十五条(四)款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李美娜严重警告处分,现向李美娜送达。处分期为2025722日至2026321日。

因联系李美娜签字无果,无法在《山东工商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决定送达通知书》上签字确认,现采取网站公告方式告知。如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应在公告期内,依据《山东工商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修订)》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逾期,即视为放弃,学校不再受理。

 

工商管理学院

202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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